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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池州市貴池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3)

          時間:2011-06-20 08:04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報考區直中小學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農村中小學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時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崗位(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貴池職業教育中心園藝、機械專業課人員除外)。
          4、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心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要求,本次招聘考試工作按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與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池州市人社局、貴池區人社局、貴池區教育局門戶網站上發布,同時在貴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宣傳欄內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8-7月2日,每天報名時間:8:00-17:30,逾期不予報名,報名地點設在千秋學校(秋浦東路62號,聯系電話:0566-2317128)。
          2、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身份證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供畢業證書以及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7月31日前須提供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審驗)。
          本 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在區直中小學和農村中小學兩個類別中選報一個類別。報考人員按崗位(學科)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學科),報考學科與所學專 業、教師資格認定的任教學科必須相一致。師范類初等教育方向專業畢業生如教師資格證未注明任教學科的可按所學的文理科方向自選專業報考。
          招聘崗位(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其中,我區緊缺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可放寬至2:1), 否則相應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學科)招聘計劃數,并及時告知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其它崗位。經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將核減或者取消的招聘崗位計劃數調劑到同類別報考比例較高的崗位(學科)并公告,對于增加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學科)可以補報,補報時間為2011年7月3日。招聘計劃數未增加或核減的崗位(學科)不再補報,也不允許改報。
          3、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筆試費90元(每科45元,兩科計90元);參加面試人員每人收取面試費80元,在領取面試通知單時交納。
          4、資格審查
          報名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1年7月8日的8:30-17:00,地點在城西小學(地址:秋浦西路26號),逾期不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筆試與面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滿分各100分,按2:8合成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專業知識”指考生所報考學科的相關專業知識(以高中知識為起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7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于2011年7月16日之前公布。
          對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并取得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省人社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審核后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并予以公示。
          實際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筆試總成績設立60分為合格線,對筆試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2、面試
          根據筆試總成績,分類別、分崗位(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若有并列則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在面試環節,對因考生缺考出現某一招聘崗位不能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低于當日該考場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3、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體檢與考察
          根據最終合成成績,按報考類別,分(崗位)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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