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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宣城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時間:2011-07-07 06:40來源:未知 作者:bank 點擊:
          2011年宣城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3名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現將市環保局市環境監測中心、市環境科學研究所、市環境信息中心等三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引進3名高層次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和人數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人才3名(具體單位崗位、條件等見《2011年宣城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9月1日后-1993年8月31日前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研究生學歷、獲碩士及以上學位。
          6、符合專業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引進方式、程序和時間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由市環保局組織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時間為2011年7月14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7月16日(周六)下午3:00-5:30。報名地點:宣城市環保局辦公室,地址:宣城市鰲峰中路6號市環保局(鰲峰公園對面)三樓,聯系電話:0563-3015072。
          2)報名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報名時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編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在編在職教師需提供本人所在學校及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填寫《宣城市環保局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2011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證明,并承諾在辦理正式入編聘用手續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資格。報名費80元/人。
          3)資格審查。由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進行具體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引進人才數比例不得小于3∶1,特殊緊缺崗位報考人數低于3∶1的,經市人社局審批同意可放寬至2:1。
          (二)面試。由市環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以百分制方法計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時間和地點于面試前3天電話告知本人,并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方可參加面試。
          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55分,達到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和考察人數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加試1題面試題,再按加試面試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
          2、體檢參照招錄公務員的標準和程序,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考察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4、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面試和考察結果均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宣城環保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其中,確定為擬招聘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天。
          (五)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報市人社局審批。
              (六)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經審批后,招聘單位須在15日內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招聘工作紀律
               1、 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 當回避。
           2、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方案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3、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信息發布、監督電話
          (一)信息發布:2011年宣城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信息請查閱: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xcrs.gov.cn/)
          宣城市環保局(http://www.xchb.gov.cn/)
          (二)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
          市環保局辦公室咨詢電話:0563-3015072;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63-3026400。
          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察局):0563-12388。
           
           
          宣城市環保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領導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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