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作為社會規范,均屬于會計人員行為規范的范疇,兩者既有聯系,也有區別。
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系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
1.兩者在作用上相互補充、相互依托。
在規范會計行為中,我們不可能完全依賴會計法律制度的強制功能而排斥會計職業道德的教化功能,會計行為不可能都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基本的會計行為必須運用會計法律制度強制遵守,但不需要或不宜用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的行為,可通過會計職業道德來實現。
2.兩者在內容上互相參透,相互重疊。
會計法律制度中含有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中也包含會計法律制度的某些條款。
3.兩者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
最初的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就是對會計職業行為約定俗成的基本要求,逐漸被吸收到會計法律制度中,可以說,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4.兩者在實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